(公共管理专业)第三章第四节学习课程-机构改革

院校:新疆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0-02-03 13:04:24

    第四节 机构改革
    一、机构改革的含义
    政府的机构设置、是由政府职能决定的,在历史上的一个很长的时期,新的部门和机构都是在社会需要的压力下被动地出现,也是由于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增加,才造成了政府行政组织结构的复杂化。由此看来,行政组织的发展遵循着这样一个逻辑,首先是由于社会中存在着对政府的某些需要,政府对这些要求的回应就变成了政府职能的一些新的内容,而一种新的政府职能的出现,必然会要求有新的行政机构、部门来承担这种职能,即使不设立新的机构或部门,那些承担新的政府职能的原有机构和部门也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对于行政组织的这种发展过程,我们看作是由于社会压力而推动的自然发展过程。
    现代政府的发展越来越表明,行政组织的发展进程已经走出了自然发展的历史阶段,成为一个自觉设计的过程,政府机构的设置、规模的控制,以及行政组织的结构形式的安排,都可以看作为自觉设计的结果。这是因为,现代政府在谋求社会发展的努力中,总是积极地回应社会需求,而且往往是在社会需求尚未明确化的条件下就自觉地发现这些应当或将要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并通过行政组织建设去承担起这些职能,进而实现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目标。当然。
   现代政府中的行政组织也存在着许多不自觉的自然发展的问题,但是,这些现象往往被看作为消极的、需要加以制止的问题。因此,行政组织的设计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而机构改革就是典型的行政组织设计。
   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体制的实质是如何行使政治权力的问题,也就是说,是一个国家用什么样的政治组织、制度和方法来行使政治权力的问题。政治体制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各种政治组织(政党、政治团体)与政权组织之间的关系及其运行制度;第二个层次,是收权的组织形式,它是体现一个国家如何行使破治权力的权力结构问题;第三个层次,是政府(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正确认识机构改革的丰富内涵,是顺利推进机构改革所需要的认识前提和想想基础。我倒历次机构改革的任务和要求不尽相间,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对机构政革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认识机构改革的丰富内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基本概念中加以理解。所谓机构改革,也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对行政体制所进行的改革。行政体制是指与国家的立法体制、司法体制相对应的,包括政府组织机构、行政权力机构、行政区划体制、行政规范等内容,其核心是政府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以及运行机制。由此推论,机构改革主要是对政府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以及运行机制进行的改革。
   二是从互相联系的有关概念的区别中加以理解。与机构改革有联系的概念有:行政改革、行政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等。机构改革是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是同一序列的概念,不包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如果包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则应理解为行政改革。
   三是从历次机构改革的任务中加以理解。从我国来看,历次改革的任务、范围和重点虽然不尽相同,但每次改革基本上都包括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上下左右各个方面的关系,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等任务。转变职能和理顺关系,实际上是政府管理权限的调整和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是政府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是政府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因而机构改革的任务与其概念在内涵上基本是一致的。
   以上分析表明,机构改革有着其他改革不可替代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政府机构改革的内涵不是单一的,而是丰富的;改革的任务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改革不是单纯的精兵简政和机构人员的增增减减,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很多情况下,机构改革在实质上也就是行政改革,这是因为它要通过对行政机构的法定地位、职责任务、行为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机构设置、单位性质、人员编制、经费形式、人事和分配制度等基本原则和制度进行重新设计、组合和规定,以便使行政机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我们所看到的机构改革,大都包括机构设置、结构调整、单位性质、管理体制、运行方式、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人事和分配制度等在内的系统的、全方位的改革。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