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函授《法学》学习课程-滥伐林木罪

院校:滨州医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10 11:20:41

    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前述(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滥伐行为的表现形式有:①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未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②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相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来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款第(一)项“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数量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45条第2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1000 株为起点。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根据《刑法》第345条第2、第4款和第34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根据前述《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50~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5000株为起点。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