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教育学院函授《公共行政学》学习课程-国家出资企业的职责

院校: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1-04-19 13:52:31

    国家出资企业的职责

    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依法经营,对出资人负责

    国家出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二)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三)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四)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缴纳股息红利等国有资产收益。

    (五)设立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国有独资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国家出资企业的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检查。

    (六)实行民主管理

    国家出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七)对出资企业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所出资企业的章程,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其出资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