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升本(国际金融学)第四章第五节学习课程-人民币汇率

院校: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06 13:20:12

    人民币汇率是我国货币人民币对外币的比价,是其对外价值的体现,长期以来由政府授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定、调整和管理。人民币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多数情况下以100单位外币为标准折合人民币若干元,个别单位价值较低的倾向例外,如日元以100000为单位。
    现行的人民币汇率主要是对发达国家货币之间的管理浮动汇率,其中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基础汇率,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通过各自与美元的汇率套算进行。人民币汇率每天通过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挂牌公布,具体分为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银行买人外汇用买入价,卖出外汇用卖出价,买卖差价约为0.5%。此外,还公布人民币对外币现钞价,而且也分买入价和卖出价,主要用于外币现钞的兑换。由于外币现钞买卖过程中包含有运送、保管、保险等费用,所以现钞买人价一般低于外汇买入价。
    人民币汇率又称为人民币汇价,是以人民币表示外汇价格的简称。从历史上看,人民币汇价应该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人民币对西方货币的汇价;二是人民币对前苏联及东欧国家货币的汇价。
    1949年12月我国与前苏联确定了人民币与卢布之间的法定汇价,之后又确定了非贸易汇价。1970年由于中苏之间结算货币用瑞士法郎计价结算,中苏之间汇价不再存在。1979年我国退出布拉格协定(即非贸易汇价协定),中苏之间非贸易汇价也不再存在。1992年1月以后,我国与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东欧国家之间没有货币之间的任何比价。
    从历史上看,人民币与西方货币之间的汇价,可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49年1月~1950年3月)
    这一阶段是指自天津解放到全国实行财经统一以前。这一阶段人民币的特点是:物价不断上升,人民币对外不断贬值。
    华北解放后,为了开展对外贸易及国际汇兑业务,迫切需要解决人民市与商方货币之间的汇价。1949年1月16日天津解放,1月18日人民币对西方货币r价最先在天津公布,当时1美元等于80元旧人民币,随后上海、厦门、广州箱继解放,由于各地物价不一致,上述四个地方采取分别挂牌,挂牌价也不一骨(到1950年7月8日全国汇价才统一)。
    由于当时我国还不能控制通货膨胀,物价不断上涨,以1949年6月上海批发物价指标为100,到1950年3月该指标为2242.93。以后人民币汇价不断调整,到1950年3月13日,1美元兑42000旧人民币,共调高49次,平均每月调3.5次。
    由于人民币没有规定含金量,所以制定人民币汇价时,不能以金平价作为计算标准。当时计算与确定人民币汇价时,采用物价对比法。物价对比法包含三个部分:①出口物资理论比价;②进口物资理论比价;③侨汇购买力比价。基中主要的是出口物资理论比价,侨汇购买力比价则是用于测定汇价是否有利于侨汇。当时人民币汇价制定的原则是“奖励出口,兼顾进口,照顾侨汇”。由于当时进口业务中有大量私商的存在,因此在汇价制定上使私商有利可图,无暴利可得,符合中央对私商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在照顾侨汇工作上,考虑到国内通货膨胀尚未制止,物价在不断上涨,我国采取“原币汇款”的方法。内容是银行接汇日当天不按接汇日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而以原币汇款方法通知侨眷,侨着到结汇日去银行结汇领取人民币时,银行按结汇日当天牌价折算支付人民币,这就保障了侨着的利益。
    当时人民币汇价确定与美元的比价后,对其他货币的汇价是与美元套算出来的。
    2.第二阶段(1950年3月~1952年12月)
    这一阶段指从全国贯彻统一财经工作的决定起,到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这一阶段人民币汇价的特点是,汇价不断下跌,人民币对外不断升值。1950年3月全国财经工作决定后,迅速制止了物价上涨,物价转为下跌。1950年6~7月,为了照顾私营工商业,采取了调整物价、调整工商业的措施,物价出现调整性的回升,之后全国物价走向稳定。1952年,上海批发物价指数逐月下跌0.6%。
    1950年6月25日,朝鲜爆发内战,3天后美国参战,美国在国际上大量抢购战略物资,刺激了国际商品价格的上涨。由于当时美元及西方货币迅速贬值,我国必须加速进口,否则将受到西方货币贬值的损失。朝鲜战争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范围广,措施严,所以我国也必须大力推动进口。在这种形势下,人民币汇价制定的原则改为“进出口兼顾,照顾侨汇”。
    1952年12月人民币汇价为1美元兑26170元旧人民币。由于物价下跌,汇价下跌,在照顾侨汇上采取了“人民币汇款”方法。内容是银行在结汇日按当日牌价折算人民币,然后按人民币数额通知侨眷,所以侨眷到结汇日去银行领取人民币,所得到的人民币是以银行结汇日牌价计算的,而不是以已经下跌的结汇日牌价计算的,从而保障了侨眷的利益。
    3.第三阶段(1953年1月~1973年3月)
    这一阶段是指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到西方国家实行浮动汇率制以前,这一阶段人民币汇价的特点是保持稳定不变方针。
    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金融、物价从基本稳定走向全面稳定。这一时期,我国对私商改造完成,外贸由国营公司统一经营,加上1955年3月人民币币制改革,10000元旧人民币兑换1元新人民币,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相应地变为1美元兑2.617元人民币。因此,在制定汇价时两个阶段不同。前两个阶段由于私营进出口商的存在,在汇价制定上必须结合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考虑私商的利益。但外贸由国营公司统一经营后,国营公司所考虑的是如何完成国家所制定的进出口计划,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人民币汇价逐步与进出口贸易实际相脱节,汇价起不到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作用。
    这一时期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农副产品出口比重下降,而轻工、重工产品出口比重上升。由于农副产品出口换汇成本较低,而工业品出口换汇较高,在当时情况下,发生了出口普遍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外贸部门采取进出口统算,也就是出口赔钱,进口加成赚钱,外贸部与财政部统一结算的方法。再加上这一段时期西方国家实行固定汇率制,所以制定人民币汇价时,又参考西方国家所公布的汇价加以制定。只有西方国家实际法定贬值时,人民币汇价才作调整。例如1967年11月18日英镑贬值14.3%时,人民币汇价为1英镜兑5.908元人民币。朝鲜战争开始后,人民币对美元汇价不再公布。
    4.第四阶段(1973年3月~1980年12月31日)
    这一阶段是指西方国家实行浮动汇率制到我国实行公布牌价和贸易内部结算价以前。
    1973年3月西方国家实行浮动汇率制,从而西方国家不再公布汇价,中央银行也不再有义务为维护原定汇价而进行干预,汇价随市场供求关系而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在制定人民币汇价时不再有各国的汇价表作为参考。另外,从1968年起,我国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方法,进入70年代,国际贸易、对外经援、对外贷款也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而且口径扩大。因此,在国际金融局势动荡不定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为了避免西方国家转嫁经试的影响,为了贯彻对外经济往来中平等互利原则,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危息济援助及人民币计价结算,人民币汇率的制定改为参照国际市场上汇价变动况,经常调整。
    5.第五阶段(1981年1月1日~1984年12月31日)
    这一阶段是指我国实行公布牌价及贸易内部结算价时期。从1953年起,人民币汇价逐步与物价相脱节,汇率起不到调节进出口物的作用,同时也起不到促进外贸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作用。长期以来形成出回钱,为了发展对外贸易,奖出限入,促进外贸企业内部经济核算,适应外贸部%改革的需要。从1981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公布牌价,运用于非贸易外另外实行贸易内部结算价,适用于贸易外汇。贸易内部结算价是调节进出自留具的一项经济措施,是一个平衡价格。从1985年1月1日起取消了贸易内部算价。
    6.第六阶段(1985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
    这一阶段是指我国实行公布牌价直到1994年进行外汇体制改革以前。1984年12月底,公布牌价与贸易内部价趋于一致,即1美元兑2.8元人民币,贸易内部价取消。但是,由于这几年国内物价的调整、外贸商品收购价的提高,从1985年1月1日起,人民币汇价采取逐步调整方针,1985年10月达到1美元兑3.20元人民币。
    1985年10月~1986年7月5日,人民币汇价为1美元兑3.20元人民币,在1986年7月5日宣布调到3.70元,主要原因是人民币对外价值与国内物价相比,仍然是高估的,因此必须调整,1986年7月5日调高0.50元,目的是逐步向真正的对外价值靠拢。
    1986年7月5日1美元兑3.70元人民币后,三年多没有变动。1989年12月16日及1990年11月17日,分别提高1.00元及0.50元,达到1美元兑4.72元人民币,继而到5.22元人民币,这时期汇价的调整与我国外贸体制实行承包制有关。从1991年4月9日起,根据市场外汇供求,采取有管理的、浮动的汇率制度。1993年12月31日为1美元兑5.80元人民币。
    在这一时期中,另一个值得重视的内容是,我国外汇调剂市场迅速发展和介汇调剂汇价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87年国家允许在沿海各大城市开办外汇调剂中心之后,外汇调剂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发展。进入90年代,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外汇调剂业务迅速着大,已成为我国外汇交易的主要形式。相应地,调剂市场外汇价使用范围也日益扩大,已超过了以官方牌价结汇的数量,因而被认为是与官方汇率“平行”的市场汇率。这一汇率不由官方制定、公布,而是受调剂市场外汇供求关系的作用上下波动。由于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外汇需求一直大于外汇供给,有时甚至是供求矛盾十分紧张,因而导致调剂市场汇价一直高于官方汇率。例如,1992年底~1993年初,官方汇率为1美元约兑5.80元人民币,但外汇调剂汇率却一度达到12元人民币的水平,反映了外汇供求的紧张以及心理等因素对市场汇率的作用。当然,随着供求关系趋于缓和,调剂市场汇率逐渐下降,与官方汇率之间的差距也逐步缩小。
    外汇调剂市场和调剂汇率是我国外汇市场的过渡形式,对于官方外汇业务和官方汇率是重要的补充,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过去长期存在的外汇黑市及黑市汇率,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7.第七阶段(1994年1月1日至今)
    1994年1月1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改为现行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实行了汇率并轨和银行结汇售汇制,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建立了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进了汇率形成机制。1996年12月,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完全可兑换。
    在新的外汇体制下,人民币不再由官方行政当局直接制定和公布,而是由外汇指定银行自行确定和调整;由外汇指定银行制定出的汇率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这是因为:①新体制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取消了外汇留成和上缴,一般企业在通常情况下不得持有外汇账户,所有经常账户项下的外汇供给均进入外汇市场。②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取消经常账户下支付用汇的经常性计划审批,同时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这意味着经常账户的绝大部分外汇需求也必须通过外汇市场来满足;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所形成的汇率是统一的。新的体制实施后,官方汇率自然的不复存在,同时在结售汇体制下,外汇的供求均以外汇指定银行为中介,企业之间不得直接相互买卖外汇,外汇调剂市场也就完成历史使命,外汇调剂价也就相应地演变成市场汇率,此即所谓的“汇率并轨”。由于汇率是各外汇制定银行自行确定的,但外汇供求在各银行的业务范围内的分布又是不一样的,人民币汇率的全国统一性就必须通过建立全国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市场来实现。
    尽管人民币汇率的形成已引入了市场机制,但离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汇率还有一定的距离,目前汇率的确定和走势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政府的政策意图,其具体的表现是;①外汇市场主体的准入受政府的严格管制。②绝大部分企业不能保留外汇账户,仍实行强制结售汇。③央行对各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实行限额管理。因此,当前人民币汇率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汇率,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这一目标的实现,人民币汇率终将完全市场化。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