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可转换公司债券

院校:新疆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20-04-19 13:46:39

    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特点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是:(1)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由于可转化公司债券在一定条件下要转换为股票,因此,只有已发行了股票且其股票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才有权发行该种债券。(2)由债权人决定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对转换或不转换股票享有选择权。(3)发行条件一般比较严格,以保护普通股票持有者和债券持有者的利益。(4)利率较低。投资者愿意接受这一较低利率主要是该类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将该类债券转换成发行人的股权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多了一种投资选择机会,即当投资者对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不了解时,可以先投资这种债券。将来要是发行公司经营业绩显著,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可转换债券实际上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虽然其收益比一般债券低,但仍然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外债券市场上颇为盛行。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还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