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管理》第四章第五节学习课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制的尝试

院校: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9-11-08 19:14:00

   (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制的尝试
    随着中央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先后颁布,中国专业银行逐步转变为商业银行体制,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也越来越快。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试行各商业银行实行贷款限额管理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1.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1994年,人民银行在下达新的信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将这一体制概括为: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题融通。总量控制,是指人民银行运用间接的、经济的手段,控制货币发行、基础美币、信贷规模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总量,以保证货币信贷的增长与经济发展比例管理,是指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以保证自贷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分类指导,是指在统一的货币政策下,对不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实施有区别的管理方法。市场融通,是指人民银行主要通过市场来促使信贷资金的合理配置,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市场融通资金,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这一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信贷资金的定位发生了较大变化,信贷资金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存贷款,而且包括商业银行的资本、借入负债、投资,甚至表外资产。
   (2)贷款限额控制仍然是信贷资金管理的最重要目标。表现为人民银行下达给各商业银行总行的贷款限额为最高限额,各商业银行必须认真遵守,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在此基础上,各商业银行总行对全行的信贷总规模以及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支付能力负全部责任。商业银行总行对本系统各分支机构实行总量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资金能够自求平衡的其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有监督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资本和负债制约资产总量和结构,以存款总量制约贷款总量。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使得商业银行盲目追求贷款规模的扩大受到制约,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得到提高。
   (3)强化市场手段对商业银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在明确把同业头寸拆借、同业短期拆借、商业票据贴现与转贴现和债券买卖、抵押借款作为商业银行资金余缺调剂方式的同时,对商业银行提出持有一定数量国债,通过国债的抵押和转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要求。同时,先后于1996、1997年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为银行通过这两个市场实行流动性管理建立平台。
   (4)明确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的信贷资金管理。
    2.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制的积极意义与局限。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基本做法,通过比例管理,对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管理,使得银行跳出传统的存贷款管理的局限,对影响银行经营管理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实施全过程的控制,银行的经营安全、流动和盈利三方面关系得到有效协调。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不是对相关比例的被动遵守,而是在整个业务运作过程中,保持动态的协调和平衡,因此,必须依靠具有强大功能的市场体系。当然,在这一阶段,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没有完全实现,主要是限额在管理中仍然居于重要地位,真正的间接调控尚未建立起来。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