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院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14 09:57:36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采伐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用职权,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根据200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情节严重, 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具体表现为:

    ①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采伐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上的:

    ②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③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④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⑤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犯罪主体是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根据(刑法》第40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