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函授《工程管理》学习课程-高处作业的安全

院校:福建江夏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6-15 08:48:03

    高处作业的安全

    凡是在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人使用。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时,必须及时解决;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度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缓以上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 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服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