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函授专升本经济法学习课程-进出境货物的关税制度

院校: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2-17 10:31:58

    进出境货物的关税制度

    1.关税制度框架

   《海关法》是中国关税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海关依照《海关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等。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接受海关监管。对于准许进出口的货物,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进出口关税条例》)对关税税率的适用、完税价格的审定、税额的缴纳与退补,关税的减免及审批程序以及申诉程序等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海关进出口税则》)是《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商品的归类原则、商品的税目与税号、商品描述和适用的相关税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制定或修订《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方针。政策、原则,审议税则修订草案,制定暂行税率,审定局部调整税率。

    2.中国关税种类及计征依据

    中国海关关税有两种: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中国海关对原产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对于适用普通税率进口的货物,海关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任何国家(地区)对原产于中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地区)的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各国(地区)一般不征收出口关税。

    最期征视快的不同.关粮可以分为从价税,从量视和二者结合的混合视。从价视依棚货物的完税价格征收。 进出境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进口货物以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海美未能确定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的。应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1) 从该项进口货满一出口间(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2)读项进口货物的相同限飘优物在国际市场:的成交价格: 

    (3)该项进口货物的相间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 

    (4)海关用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出口货物以海 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由海关估定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符合《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条件的货物,可以免税或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