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第十章第三节学习课程

院校:莆田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9-11-06 12:01:50

    第三节 学前儿童安全教育
    学前儿童年龄小,缺乏生活经验,对周围的事物缺乏全面的认识,身体各系统的发育不完善,然而他们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做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时不会保护自己,如果成人对他们的照顾稍有疏忽,就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因此,幼儿园的保教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把学前儿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重视对学前儿童进行安全教育。
    一、意外伤害的概述
    意外伤害已成为当代发达国家威胁儿童健康及生命的主要问题,是儿童的第一位死因,也是导致严重疾患和残疾的主要因素之一。世界上很多国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儿童保健措施逐渐完善,以往严重威胁儿童健康和生命的急性、慢性传染病和营养障碍等问题逐渐得到有效的控制,而儿童意外伤害问题则呈逐年上升趋势。儿童意外伤害问题越来越为世人所关注,因此,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把意外伤害的预防列为人人健康全球战略的目标之一
    1.意外伤害的基本概念
    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各种事件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包括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20世纪40年代,一些学者曾错误地认为:意外伤害是意料不到的事件,是不可预测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不属于疾病
的范畴,因而是无法控制的。然而,随着医学的发展,已经较一致地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件,但也是一种疾病,既有其外部原因、同样也有内在的发展规律,采取适当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
    2.意外伤害的发生特征据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意外伤害是儿童致伤、致残、致死最主要的原因;而且由于意外伤害导致儿童过早死亡、使人群期望寿命损失比癌症和心脏病二者之和还多。在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英国、美国和荷兰等8个工业化国家中,1~19岁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的死亡率以美国最高,瑞典最低。在阿根廷、哥斯达黎加、古巴、智利和乌拉圭等拉美国家中,意外伤害已被列为1~14岁儿童的首位死因。我国河南、成都和山东等地的调查资料表明:意外伤害也已成为我国儿童死亡的首位死因;自1972年迄今,意外伤害一直是台湾1-14岁儿童的第一死亡因素。世界各国的调查结果表明:儿童意外伤害最常见的原因主要是车祸、跌落、烧伤、溺水、中毒和自杀等,但在不同国家存在一定的差别。如美国的意外伤害以交通事故居首位,其次是他杀、自杀、测水和火灾等;我国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则以跌伤、溺水和自杀较高。
    同济医科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保健研究室对全国11个城市43974名学前儿童及中、小学的调查资料说明: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24.2%,其中轻度伤害为22.2%,中、重度6.2%;而造成身体缺陷和水久性伤残的人占受伤者的4.1%。造成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和其发生率是:家长照顾不周占20.1%,孩子间打闹或打架占14.8%,体育课或课外活动占10,1%,幼儿园安全措施不完善占6.2%,其他原因占40.2%。意外伤害不仅使无数儿童无辜地丧生,还使大批儿童致伤、致残,需要他人照顾和帮助,妨碍了儿童的正常生活和活动,增加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意外伤害的分布特征
   (1)人群分布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随年龄、性别和种族的不同而有一定差异。据有关报道,男性意外伤害的死亡率一般高于女性,这种性别差异随年龄增长而加大。在不同年龄的儿童青少年中,以15~19岁意外伤害的死亡率最高,1~4岁次之,10~14岁和5~9岁较低;儿童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在不同种族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瑞典的一项调查表明,低社会地位家庭的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高,而高社会地位家庭的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低。
   (2)发生场所分布一般而言,儿童日常活动的场所(如家庭、幼儿园等)是意外伤害的易发之地。据我国11个城市抽样调查资料表明,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发生的场所依次为:家庭内(26.1%)、学校内(23.2%)、上学放学途中(15.8%)、其他公共场所(15.1%)、体育运动场(9.0%)、幼儿园和游乐场(各4.0%)、其他场所(2.9%)。总之,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大多发生在家里,如误食中毒、家庭火灾等;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多数发生在学校和上学放学途中,且与学校体育运动设施或骑自行车有密切关系。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