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12 13:27:02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1.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两罪的主要区别是:①冒充的对象不同。本罪冒充的对象为军人,后者冒充的对象则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侵犯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军人的信誉以及军队的正常活动,而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①故意内容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意图非法编取的既有物质利益。也有非物质利益;而后罪行为人意图骗取的只是物质利益,即公私财物。②客观表现不同。本罪行为人表现为假冒军人名义行骗:而后罪行为人的表现却为不特定的任何欺骗形式。③两罪成立犯罪的数额标准不同。前者法律上无数额要求:而后者法律上规定须骗取“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④两罪侵犯客体也不同。前者为军人信誉以及军队的正常活动:后罪为公私财产权,实际上,当行为人冒充军人招摇撞编是为了骗取财物时,就与诈骗罪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应按本罪的罪名定罪量刑,但如果骗取的财物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刚应根据“重法优于轻法”适用原则,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冒克军人招据撞骗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7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刚,拘投、管制或者剩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