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

院校: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4-21 14:57:24

    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

    1,依照预定收购股票数量的不同,可将公司收购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

    部分收购是指收购人计划收购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比例或数量的股票,全面收购是指投资者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行为。其区别在于收购者所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股份数额不相同。全面收购是各国有关收购立法所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全面收购可以由收购者自愿进行,但各国法律通常硬性规定,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的比例时,有义务进行全面收购。

    2,从目标公司与收购方是否在收购时进行合作来区分,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友好式收购与敌意式收购。

    友好式收购是指收购方在得到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的收购。敌意式收购则是指收购方在其收购计划受到目标公司抵制的情况下实施的收购。

    3,依照公司收购是否是收购者的法定强制性义务来划分,公司收购分为自愿收购和强制收购。

    自愿收购是指由收购人依其自己意志,选定时间并按照自行确定的收购数量进行的收购。强制性收购是指,收购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或继续进行的收购。

    4,从支付收购对价的形式不同,上市公司收购可以外为现金收购和换股收购。

    现金收购是指收购方以现金作为对价购买目标公司股份或股票,而换股收购则是收购方以本公司的股份(或股票)为对价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份(股票).此外,上市公司收购对价还可以是既包括现金,又包括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从收购方式不同,我国法律将上市公司收购分为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所进行的收购(公开市场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