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升本(金融学专业)第13章第二节学习课程: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院校:商洛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9-11-07 14:22:24

    第13章  货币政策

    第二节  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使用的各种策略手段。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可以直接控制的,其运用可对基础货币、货币供给量、利率以及信贷活动产生影响,有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货币政策工具分为一般性政策工具、选择性政策工具和其他政策工具三类。

    一、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对货币供给总量或信用总量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政策工具,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三大政策工具,俗称“三大法宝”。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1.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含义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来调节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以及货币供给量的措施。凡是实行中央银行制度的国家,一般都实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2.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般来说,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确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适用对象。美国规定所有存款机构都必须执行联邦储备体系的缴存存款准备金的规定。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适用于各种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及财务公司等。②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凡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必须按照法定比率向中央银行缴存一定的准备金,其余部分才能用于放款或投资。③规定可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内容。一般而言,规定只有存入中央银行账户的存款才能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而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资产不能充作法定存款准备金。④规定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础。对于计提准备金账户余额,有两种不同方式确定。一种是按照考核期内的日平均存款余额作为计提基数,另一种是按照考核期末存款负债余额计提。此外,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还包括了存款准备金的付息标准和存款准备金持有期的考核办法等内容。

    3.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作用

   (1)保证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资金的流动性。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强制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将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可从制度上保证它们的流动性和清偿力。

   (2)集中一部分信贷资金。存款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使中央银行集中了部分信贷资金以履行其职能,如办理银行同业之间的清算,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贷款和再贴现贷款等。

   (3)调节货币供给总量。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从而影响货币乘数。

    4.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优缺点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其优点是:对货币供给量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力度大、速度快、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①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作用力猛烈,对经济震荡大。即使中央银行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幅度很小,也会引起货币供给量的巨大波动,因而不能作为中央银行的日常操作工具。②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各类银行的影响不一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可能使超额准备率较低的银行立即陷入流动性困境。

    5.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我国在1984年开始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并多次对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此外,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也经过了多次调整。1984年开始实施存款准备金制度时,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为3档:企业存款20%,农村存款25%,储蓄存款40%。由于比例过高,且准备金率的确定并不合理,于是1985年改为统一的10%。此后为了配合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实施,1987年上调为12%,1988年再上调为13%。1989年进一步规定各专业银行需在13%的法定准备金之外,再缴存5%的备付金。1998年将法定准备金率下调为8%。1999年由8%下调至6%,以增加资金供给,刺激经济增长。

    2003年由6%上调为7%,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2004年开始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并将存款准备金率由7%上调至7.5%。2006年我国3次调高了存款准备金率。

    2007年我国连续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2008年上半年存款准备金率又继续5次上调,目的是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保持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2008年9月份至年底,在国际金融危机急剧恶化的背景下,我国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供应,稳定经济增长和市场信心。

    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我国分别6次共1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以冻结市场多余的流动性,更好地遏制物价上涨势头。2011年第四季度后,由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进一步加剧等的影响,我国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2月和2012年5月共3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后大型金融机构最新的存款准备金率为20%,中小型金融机构为16.5%。

   (二)再贴现政策

    1.再贴现政策的含义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以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行为。所谓再贴现政策,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制定或调整再贴现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从而调节货币供给量的一种政策措施。一般来说,再贴现政策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再贴现率的调整;二是规定何种票据具有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前者主要是影响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及社会资金供求,后者则主要是影响商业银行及全社会的资金投向。

    2.再贴现政策的作用

   (1)再贴现率的升降会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准备金和资金成本,从而影响它们的贷款量和货币供给量。

   (2)再贴现政策对调整信贷结构有一定效果。如通过规定再贴现票据的种类,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或对再贴现的票据实行差别再贴现率。

   (3)再贴现率的升降可产生货币政策变动方向和力度的告示作用,从而影响公众预期。

    3.再贴现政策的优缺点

    再贴现政策最大的优点是中央银行可利用它来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既可以调节货币总量,又可以调节信贷结构。但它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1)在控制货币供给量方面的局限性。一是在再贴现业务中,中央银行处于被动地位。商业银行是否愿意到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或贴现多少、何时申请贴现都取决于商业银行的意愿。二是如果一国金融市场发达,融资渠道多且限制较少,那么商业银行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筹措资金,而不依赖于再贴现。

   (2)再贴现率高低有限度。在经济繁荣或萧条时期,再贴现率即使大幅提高或降低,都可能无法限制或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再贴现。

   (3)再贴现政策缺乏弹性。再贴现率的经常调整会引起市场利率的频繁波动,会使商业银行和企业无所适从,但如果不随时调整再贴现率,又不利于中央银行灵活调节市场货币供给量。

    4.我国的再贴现业务与再贷款业务

    我国于1980年起开始在全国少数几个城市试办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1985年起在全国推开。作为宏观调控手段的再贴现业务则始于1986年。当前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制约了我国再贴现业务的发展:①票据市场发展滞后,使再贴现业务发展缺乏有效而充分的市场条件和环境。②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的数量较小,制约了再贴现业务的发展。③再贴现业务的操作缺陷制约了再贴现业务的发展,如对再贴现实行限额管理,再贴现的条件过严、手续较繁琐等。

    在我国,长期以来再贷款的作用比再贴现的作用要强。再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从推出这一政策工具后的很长阶段,再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中占有最大的比重,是我国基础货币吞吐的主要渠道和调节贷款流向的重要手段。194年以来,由于外汇占款在中央银行资产中的比重大幅上升,再贷款的比重开始下降。

   (三)公开市场业务

    1.公开市场业务的含义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以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准备金,进而影响货币供给量和利率的一种政策措施。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的证券主要是政府的公债和国库券。

    2.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

   (1)调控存款货币银行准备金和货币供给量。中央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可直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超额准备金水平,从而影响存款货币银行的贷款规模和货币供给总量。

   (2)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当中央银行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时,货币供给增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利率水平。此外,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买卖不同期限的有价证券,可直接改变市场对不同期限证券的供求平衡状况,从而使利率结构发生变化。

    3.公开市场业务的优缺点

    公开市场业务日益成为许多国家最重要的日常性货币政策工具,它有如下优点:①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主动采取的,并能对银行准备金产生直接预期的效果,而不像再贴现那样,央行处于被动地位。②公开市场业务可以进行经常性、连续性的操作,买卖证券的规模可大可小,直到满足中央银行的要求为止。③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对货币供给量进行微调,而不会像法定存款准备金那样产生震动性影响。④金融市场情况一旦发生变化,中央银行能迅速改变其操作方向,精确而灵活地调节市场货币供给量,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则不能迅速地逆转。

    在为一种售币政等工具,公开市场业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①公开市场业各提在较为细微,政策意图的告示作用较弱。②需要以有较为发达的有价证券市场为前提。③在某些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准备金的不足,从而使公开市场业客不能用是山务握体用。入开击名业客势挥作用的条件入正完我、儿公理本小处轻作用,需要以下前提条件:①中央银行必须具有强大的、足以干而和场制或本个市场的资金实力。②中央银行能自行决定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及买卖的时间等。)个融市场的范围应具有全国性,并应具有完整的独立性,不受外国金融中心的制幼)会副市场上的证券种类和数量要适当。

    5.我国的公开市场业务

    我国公开市场业务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于1994年3月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于1998年5月恢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业务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给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基本做法是:

   (1)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1998年时我国具有国债一级交易商资格的金融机构仅有29家。到2013年时,我国一级交易商有商业银行37家、证券公司5家、农村商业银行3家和外资银行3家,共为48家。

   (2)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中央银行票据等。其中,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2010年全年共发行114期央行票据,全年累计发行央行票据4.2万亿元。

   (3)交易方式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发行中央银行票据等。

   (4)以招标方式形成价格(利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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