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函授学习课程《公司的合并、 分立、增资和减资》

院校:吉林医药学院 发布时间:2020-02-09 16:29:12

    公司的合并、 分立、增资和减资

    一、公司的合并和分立

    1.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结合成为一个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 -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台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闻或者新设的公团承继.

    2.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同分制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当进行相应的分制,公司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间承担连帶责任:但是,公司在分就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闭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魔当依法办理公闭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同设立登记。

    二、公司增资和减资

    公同可以依法增加往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同时微纳出毙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同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也应当按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同时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木时,必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要通知或者向债权人发布公告。通切和发布公告的要R与公司合片的要求相同。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木.成当依法向公司8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