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升本(银行会计学)第八章第一节学习课程:支付结算的原则

院校:西安邮电大学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2:08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都必须遵守下列结算原则:格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恪守信用就是讲信誉,守信用。信用是商品交易和办理结算的前提条件。商业信用,必舞以商品交易为基础,使资金运动与物资运动相结合,要求购销双方建立和加强自己的信用证按约定发货,到期付款。履约付款的核心是协议合约的规定,也就是照章办事,依法办理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经济合同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履约付款也是遵守法律的规定。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这是维护存款人权益的原则在结算过程中的体现。银行作为办理结算的中介,接受器户的委托,把资金划入有关存款账户。银行要把尊重维护客户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上,属谁的钱,就应进谁的账户,保障存款人的存款所有权和支配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意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为规定的除外。”
  (三)银行不垫款
   这是一条重要原则。其作用是有助于划清银行资金和存款人资金的界限。银行作属机构,主要是为企业单位服务,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结算,只负责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康转到收款单位账户,没有垫付资金的责任。如果银行为单位在结算过程中垫付资金,不限。信贷资金的合理使用,面且会助长单位套用银行信用,开出空头结算凭证,占用银行贫重妈。良风气;更为严重的是,还会造成信用泛滥,信贷规模被迫扩大,助长通货膨胀,给国来不良后果,
   三、支付结算的纪律和责任房前。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结算,必须依法进行。各有关方面应严明纪律,承担责任,维护结算秩序,保证资金及时清算。
  (一)结算纪律
   结算纪律是国家财经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确处理各部门、单位经济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结算业务正常进行的保证菜《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人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根据以上有关规定,办理结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经办的银行,都要遵守结算纪律。认真执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结算承担支付责任的,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如“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付款人委托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账户支付汇票金额。”“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二)支付结算的责任
   单位、个人以及银行,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结算规定,应承担责任,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人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对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签名等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足支付的,银行应按面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