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升本(土木工程专业)第九章第三节学习课程:签订合同

院校:吉林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9-11-06 13:21:07

    五、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招标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

    依据承包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三种类型:可调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如果出现物价的涨落,合同价格可以相应调整。一般适用于物价不稳定的国家和地区。我国的大部分省市确定合同价格的依据是当地的定额,与定额相配套有各种各样的调价方式:月或季度的调价系数、竣工期调价系数、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期价的差额等。

    2.固定价格合同

    据风险范围的不同,固定价格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商以约定的固定合同金额,完成设计规范规定的全部工作的合同。当然,当委托项目内容、设计、规范发生变更时,相应的合同金额也会发生变更。一般来说,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大,故在投标报价时应适当提高不可预见费,以防范风险。

   (2)固定单价合同。这种方式是把工程细分为单位单项工程子项,业主在招标前估算每个单位单项工程的数量,投示人只需确定每个单位单项工程子目的价格,实际支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乘以每个单位工程子目的价格进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采用这种合同,首先要确定一个目标成本,这个目标成本是根据估算的工程量和单价表编制出来的。在此基础上,根据目标成本来确定酬金的数额,可以是百分比例的形式,也可以是一笔固定的酬金或者是浮动的酬金,也可能是目标成本加奖罚。成本加酬金之和即为合同价。

   (二)不同合同形式的比较和选择

    不同合同形式的比较,如表9-2所示。具体采用哪一种形式的合同,是由业主根据项目的特点、技术经济指标研究的深度以及确保工程成本、工期和质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的,业主选择合同形式时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项目的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估算准确的工程,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对此类工程,可以在同一工程中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如对有把握的部分采用固定价合同,而对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这有利于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担施工中不确定风险因素。

    2.项目设计的具体深度。建设项目的设计深度,即建设工程的工作范围的明确程度和预计完成工程量的准确程度是选择合同形式的重要因素。

    3.项目施工技术的难度。如果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当业主和承包商在这方面过去都没有经验,且在国家颁布的标准、规模、定额中又没有可作为依据的标准时,这类工程不宜采用固定价合同,较为保险的是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这样有利于避免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款,同时也可以避免承包商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年

    4.项目进度要求的紧迫程度。一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此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但没有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不可能报出合理的投标价格,对此类工程,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有信誉、有能力的承包商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较为合适。

    总之,一个工程项目究竟采用哪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不变的。有时候,同一个项目中各个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阶段,可以采用不同形式的合同。制定合同的分标或分包规划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权衡各种利弊,进而作出最佳合同选择决策。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