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函授《国有资产管理》学习课程-水资源管理机构的职责

院校: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1-04-20 09:41:16

    水资源管理机构的职责

    国家水利部负责国有水资源管理,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国有水资源,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经营和保护等方面进行计划、组织、调控和监督管理,包括对有效利用水资源,防止和避免国有水资源和水利工程遭受污染和破坏等方面的管理。

    1.水资源配置管理

    设水资源管理司,负责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组织水资源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全国和省际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监督年度省际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的实施;组织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对流域和区域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

    2.水资源保护管理

    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制度,组织指导全国地下水(含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及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国水环境状况通报;指导全国供水水源地和水生态保护工作,管理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组织指导人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贵水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工作。

    3.水资源调控管理

    指导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拟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分、湿地生态补水和控制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

    4.水务管理

    监督管理省界水量、水质,负责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各行业水平衡测试工作,组织拟定区域与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全国用水统计工作,编制全国地下水通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