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函授《行政管理》学习课程-加强社会保障的宏观管理

院校:暨南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26 16:43:36

    加强社会保障的宏观管理,统一规划健全法制

    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是条块分割、城乡分制、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社会保障事业分属于民政劳动、卫生、财政、工会等部门管理,由于职责和分工不明,又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时常发生扯皮现象。为了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必须相应地实行管理的社会化,可考虑在国务院下建立一个统- 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有了综合的管理机构后,就可对社会保障进行统筹规划、统政策 .统-动作。另外,亟待明确社会保障的内涵和外延,迅速建立一套能反映全社会社会保障的指标体系,并将社会保障指标纳人计划和统计的轨道,使它成为编制社会保障计划、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新建的社会保障指标体系还可以监测和评估社会保障的发展速度.比例和效益的变化情况,反映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及时发现与改革发民中的问题和不协调之处.以便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

    社会保障的职能之一是参与国民收人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国家可以通过确定社会保障收支规模和分配政策,调控社会消费、储蓄投资以及总供给与总需求等,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这些职能作用的发挥,迫切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还应看到,社会保障关系到千千万万职工的切身经济利益,涉及成千上万个企业,其经济关系纷繁复杂,而这些关系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来协调、统和保证。 对于投保者来说,健全法制、依法办事依法投保,会使他们有一种安全感。由此可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有一套完整、健全的法律作保证,把社会保障的一切活动置于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目前当务之急,是要把过去零散的、行之有效的、条件成熟的规定加以系统化,制定出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形成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法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