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升本(金融学专业)第二章第四节学习课程:确定债券发行条件

院校:长春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06 13:12:32

    第二章  证券发行与承销

    第四节  债券发行与承销

    投资银行的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服务对象包括国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和其他债券。本节将集中讨论投资银行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中的主要工作,包括:编制债券发行方案,确定债券发行条件;协助债券发行申请;协助与监督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债券承销等。同时,对债券信用评级作简要介绍。

    一、确定债券发行条件

    当企业决定发行债券筹措资金时,投资银行便与发行人一起共同商讨、设计债券发行方案。投资银行要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筹资目的和要求等相关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与风险、偿债能力和资信水平进行分析评估,据此对债券发行方案提出建议,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债券发行条件。债券发行条件是发行人发行债券时所必须申明的有关条件或规定。它具体包括债券发行额、债券面值、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发行价格、担保情况、有无选择权等内容。确定适宜的发行条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发行人能否实现筹资计划,关系到投资银行能否顺利出售其承购的债券,也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水平的高低。下面介绍债券发行条件的主要内容及应考虑的因素。

   (一)发行额

    债券发行额是指发行人发行债券计划筹资的总额。在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债券发行总额的限制的前提下,通常应根据发行人的资信状况、资金需求量、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和债券的种类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发行额。如果发行额过大,可能难以出售全部债券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声誉,也使包销债券的投资银行增大发行风险;相反,发行额太小,不能满足发行人的筹资需求。为了防止发行人因过度举债而增加其财务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对企业债券发行总额多有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发行的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其)净资产额的40%。而1993年8月开始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16条)则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发行额的确定应考虑法律法规的限制。

   (二)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是指从债券计息目起至偿还本息目止的时间。在确定债券的期限时,需要考虑如下主要因素:

   (1)发行人资金需求的时间长度。债券期限应与筹资者的资金需求的时间长度相适应。如果发行人是为投资兴建某一项目而发行债券筹资,则需要根据该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确定债券期限结构。

   (2)未来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当预期利率将趋于上升时,通常应发行期限比较长的债券,以避免将来资金不足再次发行债券因市场利率上升而增加筹资成本;当预期利率趋于下降时,应缩短债券期限,即选择发行短期债券,这样发行人可在资金不足时通过发行新的债券而降低筹资成本。

   (3)债券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如果债券流通市场发达,投资者可随时将持有的债券转让变现,这样即使发行中长期债券,也会被投资者所接受;相反,债券流通市场不发达,投资者难以将债券转让,发行短期债券才能得到投资者的青睐。此外,投资者的心理偏好、债券市场上其他债券的期限构成等因素也将影响债券期限的确定。

   (三)偿还方式

    债券的偿还方式按偿还日期的不同可划分为期满偿还、期满前偿还(期中偿还)、延期偿还三种,也可划分为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两种。各种偿还方式对筹资者和投资者均有不同的影响,因此需要根据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作出适当的选择。对期满偿还的债券,发行人可在债券期限内使用筹措的全部资金,不必担心因市场变化而需要向投资者提前偿债。这种债券称为一次还本债券或直接债券(straight issue)。期满前偿还(期中偿还)又可分为定期偿还、任意偿还、买入注销和提前售回等方式。

   (1)定期偿还。即在规定的宽限期过后,发行人每半年或一年偿还一定数额的债券,直到期满时还清余额。债券宽限期是债券发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不归还本金的期限。这种偿还方式通常适用于发行量大、期限较长的债券。发行人一般要建立偿债基金,定期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存放于受托人处并由其管理,以专供偿债之用。这种债券称为附有偿债基金的债券,它可以增强债券的信用,降低投资者对违约风险的顾虑。定期偿还具体又分为抽签偿还和购回偿还。抽签偿还即以抽签方式决定应偿还的债券的序列号码,不论债券市场价格高低,均须按债券的票面金额偿还。采用这种方式,在债券市场价格高于票面金额时,对发行人有利。购回偿还即提前赎回,是从市场上按市场价格购回所发行的债券。这种方式使发行人可以选择在市场价然饺低时赎回一定数量的债券;对投资者而言,则可决定是否接受提前赎回,有较大的灵活性。

   (2)任意偿还。即在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可以在规定的宽限期过后的任何时间里任意偿还一部分或全部债券。这种偿还方式有利于发行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利率主动调整债务结构:而投资者则处于被动的、不利的地位。特别是在市场利率下降时,发行人可能随时偿还债券,将使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遭到损失。为了补偿投资者的损失,各国通常要求在实行任意偿还方式时,发行人必须以高于债券面额的价格即溢价偿还。这一溢价的幅度将随着债券到期日的临近而家渐下降。

   (3)买入注销。即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从市场上买回所发行的债券并予以注销。与购回偿还方式不同,买入注销在宽限期内也可以实行。

   (4)提前售回。即允许投资者可以在特定的时间按票面价值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这种方式,使得投资者在市场利率上升时可提早兑现债券,从而避免在市场上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债券而遭受损失。但这种方式不利于发行人对所筹措资金的使用,因为发行人无法预计投资者何时会行使提前售回(早兑)的权力。设计这种偿还方式的目的,在于吸引那些对新债券购买欲淡薄的投资者。这种偿还方式是一种吸引投资者的营销手段。

    上述四种期满前偿还方式,其共同点在于缩短了债券的实际期限。就前三种方式来说,需要在债券发行章程和发行公告中规定早赎条款(call feature),而后种方式,则要规定早免条款(put feature)。延期偿还指允许投资者有权延长债券到期日,在债券到期后继续持有债券并按原定利率计息直至约定的日期偿还。当市场利率低于债券利率时,投资者可获得好处。

   (四)票面利率

    债券的票面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形式。票面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债券发行人的筹资成本和投资者的投资收益。票面利率水平的决定和利率形式的选择需要考虑如下主要因素:

   (1)债券的信用级别。信用级别高的债券,其利率应低于信用级别低的债券利率。

   (2)债券期限的长短。债券期限长,通常面临的市场风险较大,票面利率相应较高,而短期债券的利率较低。

   (3)利息支付方式。不同的利息支付方式即单利、复利对投资者的实际收率和发行人的筹资成本有不同的影响。一般来说,按单利计息的债券票面利率应高于按复利计息的债券票面利率。除上述因素外,还要考虑市场利率变化趋势、国家对债券票面利率的管理规定等。

   (五)发行价格

    如本章第二节所述,证券发行价格有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3种。为债券确定恰当的发行价格,对于发行人能否成功地筹措资金和降低筹资成本至关重要;同时,也关系到包销债券的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发行风险的大小,因此对发行人和投资银行自身的声誉都有直接的影响。实际操作中,通常是先决定债券的期限和票面利率,再根据市场利率水平或市场上同类债券的到期收益率来确定债券发行价格。例如竞价承销债券,承销商通常会采用二级市场上可比债券收益率为新发行的债券定价。

    上述发行条件的主要内容是侧重于普通债券而言的。对可转换债券来说,投资银行要与发行公司一起对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转换价格(转股价格)、转换比率(转股数量)、转换期限(即投资者可以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期限)以及所附有的赎回权、回售权等发行条件作出合理设计,因为这些发行条件直接影响可转换债券最终能否顺利转换成股份。其中,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和转换价格(转股价格)的确定,对保障发行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越高,转股价格也就越高,因为利率高的债券使投资者获得了较高的利息收入,为此投资者也必须付出更高的价格来获得转股权。在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对这些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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