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函授《国际结算》学习课程-原产地证书

院校: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1-03-24 10:41:40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简称产地证、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出口货物原始产地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书的主要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确定差别关税的主要依据;

    (2)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国享有配额待遇的主要依据;

    (3)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通关或征税、减免税的主要证明;

    (4)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商议付货款时必须提交议付行的主要单据之一。

    目前实务中,常用的产地证明有“普惠制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两类。

    (一)普惠制产地证

    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是指发达国家(给惠国)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受惠国)这一待遇后,对发达国家(给惠国)出口商品时,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政府的相关部门签署的GSP产地证明,即GSP(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规定的统一格式)。我国普惠制产地证的签发机构是各地的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商检局)。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在40个发达国家(给惠国)中有39个国家给予我国这种待遇,而美国并没有给予我国这种普惠制待遇。提供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普遍接受格式的产地证,我国企业向这些国家出口时,一般应进口商的要求提供产地证。

    普惠制证书由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组成,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书号,由商检局编发。

    (2)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及国别。

    (3)进口商名称、地址及国别。

    (4)运输方式及运输工具内容。

    (5)原产地标准,为重点审核内容。

    (6)签证机构签章。

    (7)出口商声明。

    (8)商品描述,包括唛头、商品名称、包装、毛重、发票号码与日期。

    普惠制产地证的使用,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益,加快了这些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促进了其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普惠制推广中,由于受到受惠产品范围及获益程度的制约,普惠制所预想的目标并未得以实现。

    (二)一般原产地证

    一般原产地证是出口商应进口商的要求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出具的,证明货物产地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在我国,一般原产地证可以由商检局签发,也可以由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商会)签发。其中,商检局代表官方机构对外签证,贸易促进委员会代表民间机构对外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