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函授土木工程学习课程《政府干预房地产目标的确定性》

院校:广东函授学历提升 发布时间:2020-03-30 10:03:30

    政府干预房地产目标的确定性

    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必须有明确的目标。政策的预评价首先要考察这些目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政策的后评价则要分析这些目标的实现程度、实际受益者是否与目标受益者相吻合、是否有负面作用等。这些目标通常包括:

    1.实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由于房地产业的产业关联度高,而且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因此必须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以不断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改善居住质量,不断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标志是: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供求结构基本合理,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使存量房地产资源得到最有效的使用。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有一个房地产存量来满足当前的生产生活需要。政府通常更关注新建商品房的入住情况,忽视存量房地产的空置问题,或对两者的重视程度不匹配,就很难使存量房地产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3.保证为各类生产生活需要提供适当的入住空间。以住宅市场为例,长期的住房政策必须有改善住房质量的目标,必须对家庭居住偏好(如住宅产权、类型、位置)加以考虑,政府应允许超过需要数量的住宅剩余存在,因为空置住宅作为住宅市场上的“蓄水池”,可为居民变更住所提供方便,迫使已不符合居住标准的住宅被及时淘汰,满足部分家庭对拥有第二住所的需要。

    4.引导新建项目的位置选择。在选择新建项目位置时,要考虑当前不同类型物业的短缺情况、就业机会和物业需求的未来变化、当前的基础设施状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避免或减少新建项目空置。

    5.满足特殊群体的需要。例如,在城市住宅建设中,某些家庭,如老人和残疾人等,对住房有特殊的要求,政府必须有与之相关的政策,从建设、分配和使用等方面作出特殊的安排,以满足其住房需要;另外,随着新经济即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发展高新技术成为提高中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土地,就需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