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概述
1.审计和审计法的概念
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依法对规定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核、评价的监督活动。广义上的审计法,是指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法》(1982 年)规定我国实行审计制度,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并对其职权作了原则性规定。1985 年和1988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1994年8 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 《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狭义上的审计法。2006年2月28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审计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审计法》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2.审计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审计法的立法宗旨是: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审计法的基本原则有:
(1) 合法性原则;
(2) 独立性原则;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