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函授《行政管理》学习课程-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比较

院校: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25 10:54:26

    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比较

    1.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共同点

    (1)各国都建立了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以此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依据,社会保障置于法律的监督下:(2)绝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目标明确,内容完整,覆盖面广,社会化程度高;(3)以国家法定社会保险为基础,建立企业自愿补充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4)绝大多数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国民收人的分配和再分配去组织实施的:(5)社会保障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权利基础上的有法律保障的社会化.制度化体现,都有追求社会安定、经济稳定促进文明的价值取向。

    2.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差异点

    (1)对目标的选择,表现为在公平和效率的价值取向上不同。实现社会安定,达到社会公平,本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但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二者的关系,却长期困扰者许多国家,-些老牌福利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之初,常常把“公平”放在突出的位置,即“收入均等化”,其手段主要是通过税收和再分配的办法;同时,对工薪者课以高税,并通过社会保险实行转移支付,以保障其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生活需要,这种保障,使贫困人口的比重有所下降,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有所缩小,社会矛盾有所缓解,但并未达到“收人均等化”的目标,另外,高福利的社会政策,项目多,标准高,使国家财政负担过重,而且福利的增长速度超过经济增长速度,政府入不敷出,严重影响了效率的提高,致使福利国家陷人“福利危机”而难以自拔,而国家保障型的苏联等国家,长期以来,把公平目标混同于平均主义,不但牺牲了效率,而且助长了社会保障的负效应--惰性和依赖性,这种社会保障制度所奉行的低效率的“公平“原则,实际造成了低水平的共同贫穷。

    比较而言,德国、美国和日本在目标选择上更侧重于效率的提高,由于该模式是“自助”性的,国家财政负担较低,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中权利与义务对等。对国家的依赖性较小,贯彻的是“人人为大家,大家为人人”的互助原则,保障对象的自立、自主意识强,体制富有活力。这种模式也有助于把当前消费变成未来的有计划消费,抑制了消费膨胀。同时,可以把消费基金转变为积累基金,增加生产投入,促进经济的发展。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在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时,正趋向于把天平的砝码向效率一边倾斜,以走出“福利危机”的“谷地“。

    (2)在资金来源方面,大致有以下方式:第一种是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在养老、残疾、死亡、生育保障中采用这种方法的,有近四十个国家;第二种是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负担,在养老、残疾、死亡保险中采用这一办法的,约有五十多个国家,在疾病、生育保障中采用这一办法的,约有二十多个国家;第三种是雇主全部负担,其范围仅为工伤和家庭津贴;第四种是由政府和被保险人负担,基本上是国家包办,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中国都采用这一办法。其中由国家包办方式的弊端最大,出现“超负荷”运转的困境。三方负担方式较为合理。

    (3)在资金筹集方式上,一般有两种:一是社会保险统筹缴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各个保险项目,单独确定保险费率,分别向雇主和雇员征收,经费来源相互独立,专款专用。该方式能确切反映各个项目的收支情况,但保障项目大都比较复杂,且每一个项目都有相对独立的一套筹缴办法,互济性差,收费手续复杂,不利于降低保险成本。二是将若干保险项目的费率合并,征收社会保障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所筹经费可以在保险项目之间调剂使用,该方式利用了征收个人所得税程序,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又可以保证保险基金及时人库,目前,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优势明显的第二种方式,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60个国家中,征收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税和薪给税的国家已有130多个。从发展势头来看,在许多国家社会保障税的覆盖面还在不断扩大,征收率也在提高,在一些国家已经成为了第一大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