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

院校:西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7-13 08:53:25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

    根据刑法分则第四章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共有31个条文,37个罪名,根据各具体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和各罪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方面的犯罪:

    ①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②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 强制景亵、侮导妇女罪,跟亵儿童罪。

    ③侵犯公民人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绑架事,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人住宅罪。

    ④侵犯公民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

    ⑤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破坏选举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⑥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⑦破坏民族平等、宗教信仰的犯罪。包括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⑧侵犯公民婚姻家庭的犯罪。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 虐待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