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院校: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7-08 17:11:59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有毒有害物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查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本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所谓查窃,就是秘密窃取他人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盗窃,就是秘密窃取。所谓抢夺,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127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①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②盗窃、抢夺军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③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④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00米以上的:⑤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关于盗窃、抢夺有毒有害物质,目前暂无明确的数额和数量标准。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刑法》第12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F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127条第款规定的“情节严重”,①查商、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规定定罪爆炸最低数量标准5倍以上的:②盗商、抢夺军用枪支的:③盗窃、抢夺手榴弹的:①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⑤达到定罪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