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院校:河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3-01 11:06:28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是投资银行为公司或政府机构等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证券发行业务也称为证券一级市场业务,该业务一般由投资银行设立的投资银行部门或公司融资部实施,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市场开发部门、公司融资部、市场销售部等部门合作完成。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范围

    投资银行的证券承销业务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基金证券等,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种类

    1.公募发行与承销(Underwriting): 主要指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即非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其中股票的公募发行包括拟上市公司的首次股票公开发行(IPO)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所进行的增资发行和面向老股东的配股发行。最常见的公募发行主要是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公司可转股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品种。

    2.私募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主要是通过非公众渠道,直接向特定的机构投资人(机构)发行的行为,主要发行对象包括各类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各类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公司等。在美国等发达证券市场上,鉴于上述专业机构具备专业投资能力,监管机构对私募发行在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的监管要求比公募发行宽松得多,美国为此专门制定了《144A 私募法案)。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但是,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

    我国早期(1992 年)的法规《股份公司规范意见)中曾允许股份公司里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募集资金,但《公司法》、《证券法)出台后取消了定向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