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第三章第一节学习课程:学前儿童自我的发展与教育

院校:南昌航空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2-07 16:14:45

    第三章 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

    本章主要介绍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的特点,如学前儿童自我、依恋、同伴关系、性别角色、亲社会行为以及攻击性行为等;并从家庭、自身性格等因素探究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及其教育。在此基础上,对家长、教师提出相应的教育建议。

    第一节 学前儿童自我的发展与教育

    一、自我发展概述

    婴儿从出生起既是一个独特的人,又是一个社会的人。人除了认识客观世界外,还要认识自己的一切。

   (一)自我的内涵

    自我也称为自我意识,是对自己存在的觉察,即自己认识自己的一切,包括认识自己的生理状况(如身高、体重、形态等)、心理特征(如兴趣爱好、能力、性格、气质等)以及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如自己与周围人们相处的关系、自己在集体中的位置与作用等)。总之,自我意识就是自己对于所有属于自己身心状况的认识、体验与控制,也是作为主观的我对客观的我的觉察,是对自己个人身心活动的觉察。

    在现代心理学的发展历史中,对自我的研究要追溯到19世纪的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他认为,自我是我们所有经验的中心,人的自我具有两重性。在与他人的相互作用中,人们逐渐把世界分为主观的“我”和客观的“我”两个方面,前者是体验、思考和认识世界的主体,后者是被思考和被反映的对象。詹姆斯认为,个体的主观自我是一个由多种成分构成的动力系统,如家庭自我、工作自我、学习自我、交往自我等。它具有两个基本寺征:一是区别于他人的“分离感”,即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在身本、情感和认知方面都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二是跨时间、跨空间的“稳定的同”,即一个人知道自己是长期地持续存在的,不随环境及自身的变化而否认己是同一个人。而个体的客观自我由三个要素;即物质的客我、社会的客我精神的客我组成。这些多重的自我身份以某种方式整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个人稳定而统一的自我。

    自我发展的理论主要有两大学派:一派是以精神分析理论为代表,强调自我心理结构中的地位及自我与欲望的关系。在精神分析学派早期的研究中,特 ,注重研究自我发展的社会、人际关系基础以及儿童早期母婴关系对自我的影向。20世纪70年代以后,许多精神分析理论家更多关心人们如何形成自我意识保护其完整性不受损害。这些研究者被称为客体关系理论家。根据他们的观点,成年期的自我可以追溯到婴儿期和童年期就已具有的自我、他人以及自我与也人关系的交互作用,强调早期经验和潜意识的重要性。另一派是以人本主义里论为代表,强调现象学取向,主张根据人们如何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世界来理解体。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Rogers)认为,每个人对待世界的方式都是独寺的,受到自己成长经历和身心特点的影响。个体的知觉构成一个现象场,包括有意识的知觉和潜意识的知觉。现象场的关键部分是自我,即“主体的自我”或现实的自我”。在罗杰斯的理论中,自我概念是一个有组织的、一致的感知模.同时,每个人又有一个理想的自我,即个体最希望成为的自我。在罗杰斯看,对父母评价的感知是儿童时期自我概念形成的基础,儿童依据个人的价值判 断去接纳与自我相一致的经验而拒绝或歪曲与自我不一致的经验。

    (二)自我的结构

    自我的结构是多维度的,可以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来认识。从形式上看, 我是由知、情、意三方面统一构成的高级反映形式。“知”即自我认识,属于我的认知成分。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己身心特征和活动状态的认知和评价,括自我感觉、自我形象、自我概念、自我分析、自我评价等,其中自我概念和我评价是自我认识的主要方面。”情”即自我情感体验,属于自我的情感成。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已所持有的一种态度,包括自我感受、自尊感、自信心、耻感、自豪感、自卑感、内疚感和自我欣赏等。其中自尊感是自我情感体验主要方面,也影响到自我认识和自我调控两个方面。“意”即自我调控,属于我的意志成分。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己思想、情感和行为的调节和控制,包括我监督、自我掌握、自我控制、自我改造、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等。其中自我控制是自我调控的主要方面。

    从内容上看,自我由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心理自我三方面内容构成。物质自我即生理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的身体外貌、衣着装束、言谈举止、家庭环境和家庭成员以及所有物的认识与评价。社会自我是指在人际交往中个体对自己所承担的角色、权利、义务、责任等,以及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声望和价值等的认识和评价。心理自我即精神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智力、情感与人格特征以及所持有的价值取向和宗教信仰等的认识与评价。见表3-1。

    二、学前儿童自我的发生与发展

    个体的自我是在其与周围环境长期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儿童在出生后的前三年,他们的自我就逐渐开始发生了。

   (一)学前儿童自我发生与形成的标准

    我国学者指出,学前儿童自我的发生与形成具有以下标准:一是儿童从动作对象中能够区分自己的动作,并逐步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动作的目的和动机,这就产生了初级的自我意识;二是儿童能把自己和自己的动作分开,知道自己是活动的主体;三是儿童能使用自己的名字,即儿童能用自己的名字或他人对自己的称呼如“宝宝”来称呼自己。这说明儿童产生了概括自己的愿望和关于动作表象的自我感觉;四是儿童能使用第一人称“我”来代表自己。这表明:儿童已经完成从自己的表象向抽象的发展,儿童的自我意识逐步形成。

   (二)学前儿童自我发展的大致顺序

    儿童自我发展的顺序一般表现为自我认识——自我命名一自我评价,也就是由“主体我”发展成为“客体我”,并且开始具有简单的自我评价。0-1岁婴儿的自我发展主要集中在自我认识方面,即把自身和物体分开,把自己和他人分开。这标志着儿童主体我的产生。1-2岁婴儿处于言语发生阶段,他们逐渐由单词句向双词句发展,语言的逐渐掌握加快了儿童自我的形成。他们的自我发展主要集中在自我命名方面,即从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逐渐向第一人称“我”转换,如儿童称呼自己常常用别人称呼自己的方式如“宝宝”或是自己的名字,逐渐学会用“我”来称呼自己,表明儿童已经完成从自己的表象向抽象的飞跃,这标志着儿童客体我的产生和自我意识的形成。2-3岁婴儿逐步具有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他们的自我发展主要集中在自我评价方面,开始逐步能把自己与他人加以比较,这标志着儿童简单的自我评价的产生。国外心理学的有关研究发现,2岁以前儿童自我发展的情况如表3-2所示:

   (三)学前儿童自我发展的一般趋势

    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儿童的自我会不断地发展变化,主要呈现出以下一些发展趋势:

    一是儿童自我认知的内容从反映外部的、可以直接观察的、具体的、有明确参照系统的特点向与其相反的方向发展。如婴儿期儿童最初产生的是生理自我,幼儿期逐渐形成行为自我和社会自我,青春期对心理自我的认知才获得充分的发展。

    二是儿童自我的结构从简单的结构发展到分化的、多重的结构,最后才逐渐出现层次性,形成复杂的、整合的自我结构系统。

    三是儿童的自我评价从以他人评价为标准发展到独立的自我评价,同时儿童又在不断的脱离自我中心,自我评价的客观度逐步提高。

    四是儿童自我的功能体现出社会适应性逐渐提高。他们区分外部自我和内部自我的能力不断增强,逐渐能够比较实际地判断社会交往情境,并据此判断而表现出复杂的社会自我。同时,自我的结构日趋稳定。儿童能够根据自己的内部价值标准和信念体系、根据外部情境的需要来调整自己的行为。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