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案
1)目的
通过制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案,实现其工程建设安全方针和目标,管理方案应包括实现目标的相应对策和实施计划,形成文件,并就管理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交流,应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审和记录,必要时对这些对策和实施计划进行更新或修改。
2)考虑因素
①工程建设安全方针和目标;
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评审结果;
③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结果:
④组织生产或服务过程的详细资料;
⑤员工及其代表、安全健康委员会参与作业场所的工程建设安全协商、评审和改进活动的信息:
⑥对可供选择的各个技术方案的评审结果;
⑦持续改进的要求;
⑧为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可利用的资源。
3)实施要求
为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案应确定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并确定负责完成每项任务的总负责人,为完成每项任务,应规定各相关层次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完成每项任务的时间表,保证总体时间进度,并为完成每项任务配置适当的资源(如财力、人力,设备和后勤保障等)。
如果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案涉及特定的培训计划,则该培调计划中应进步规定相关的培训内容和相应的监督措施。如果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案涉及作业规程、工艺过程、设备或物料方面的重大变更或修改时,管理方案中应规定进行新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就相应的变化内容与有关人员进行协商。
4)实施结果
文件化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