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函授土木工程学习课程《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因》

院校: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0-03-29 09:16:59

    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具体表现在:

    1.国家的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国家对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在经济上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划拨土地使用权造成了国有土地“用地单位”所有的局面,用地单位将国有土地用于隐形的房地产经营活动,所获的收益完全被土地使用者拥有。
 
    2.无法保证土地利用的经济合理性,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由于土地无偿划拨,使多占少用、早占晚用、优占劣用现象十分严重。

    3.掩盖了土地级差收益,使企业间竞争条件不平等,不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由于各用地单位占地面积、地段优劣的差异在考核企业的指标中反映不出来,地租、利润、利息混在一起,收入分配渠道难以理清,所以使国家丧失了一个重要的再分配手段。

    4.阻碍了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合理化。市场经济要求生产力要素组合的方式及产业结构能不断地进行调整,然而在传统的土地使用制度下,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要素却不能按照最高、最佳的使用原则,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流转或调整,阻碍了生产力布局合理化的调整步伐。

    5.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随着城市功能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城市内部用地结构应进行适时调整。然而,在传统土地使用制度下增城市功能需求主要靠城市用地的不断扩张来满足,旧城区的功能虽然测断衰退,但也难以实施更新改造。

    6.城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越来越脱离城市增长的需求。城市扩张以城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的扩张为前提的,然而,由于政府财政投资的力有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城市基础设施越夹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7.影响了国家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在社会主义市场各济条件下,土地无偿使用不符合发展市场经济的目标要求,阻碍了国家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8.不利于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和吸引外资。因为所有外商投资都涉及土地使用问题,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能以法律的形式,按国际惯例加以确认就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

    为了消除以上弊端,适应对外开放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从1980年起开始了对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并且在意识形态方面取得一定共识的基础上,于1988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使以有偿使用为主要标志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