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范学院函授《保险学》学习课程-火灾保险的发展

院校:白城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10 09:57:41

    火灾保险的发展

    火灾保险的发展,从保险标的来看,从早期的只承保不动产逐步扩大到动产,再发展到与动产或不动产标的有关的利益,如预期利益和租金收人等。

    从承保风险来看,早期的火灾保险只承保单一的火灾风险,并且只承保火灾风险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后来逐步扩展到与火灾相关的爆炸、闪电及雷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火灾保险的承保风险又扩展到包括火灾在内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保险人既可以以附加保单的形式承保地震、地陷、洪水、飓风、雪崩、泥石流等风险,也可以承保盗窃、机损等风险;不仅可以承保直接损失,也可以承保间接损失,如营业中断损失、租金损失等。

    从赔偿范围来看,早期的火灾保险一般只负责赔偿保险标的的损失,而现在的赔偿范围通常都包括施救费用等在内。

    从保单形式来看,早期各个保险人均使用自己的保单。自美国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分别于1873年和1876年通过法律要求使用标准保单,并推出了标准火险保单以后,美国的其他州和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由此减少了损失理赔的麻烦和法院解释的困难。目前的火灾保险通常都使用标准保单形式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