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的变革

院校: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0-03-20 14:14:37

    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的变革

    如果我们从一个证券经纪商的角度来观察上面这个过程的话,每个环节都包含着很多提供服务的机会,而且服务的方式可以千变万化,这正是投资银行在传统业务上激烈竞争的根本出发点。近年来,随着证券经纪商数量的迅速增长,投资银行证券经纪业务的客户争夺也日趋升温,这就促使经纪业务的盈利模式、费率结构、管理制度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从盈利模式来说,近年来投资银行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分化。

    在国外,证券经纪业务的类型化十分明显。一是交易方式上的差别,是网上交易还是现场交易:二是服务质量上的差异,是只提供交易手段,还是附加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三是经纪业务种类上的差异,是提供单一的证券经纪服务, 还是提供综合理财业务。事实是,每-类券商(投资银行)都会重点发展一- 类到两类经纪业务,占据优势,形成特色和品牌,而不可能在所有类型上都占尽优势。比如说,一方面,目前中国国内的大券商都想向美林、高盛、摩根靠拢,谋求在经纪业务中以优质咨询取得优势。但是应当看到,美林、高盛、摩根提供的是综合理财咨询和服务,而国内券商大多只能提供一般的技术性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两者的附加值有很大区别;另一方面,综合理财业务的开展要与金融混业化结合在一起,而目前国内还做不到。在这种两难的处境之下,中国投资银行在短期内的变革方向就只能是选择费率改革和管理创新,而盈利模式的彻底变革则属于长期发展目标。

    (二)从费率结构来说,投资银行也开始选择更加灵活和有利于客户的收费方式,并将其视为改善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

    20 世纪90年代,整个西方国家都放弃了固定佣金制,尤其是韩国近年来网上交易的佣金已从4. 9%下调到1.3%,而英美等国证券市场的佣金标准则仅为我国(调整前)的5%。为适应新的变化,2002 年5月1日,我国实施了证券交易佣金制度改革,对A股、B股、基金交易采用“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佣金最高上限为成交金额的3%,向下可以自由浮动但不得低于监管机构的监管费、证券交易所的手续费及券商自身的经手费三者之和;如果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这一举措宣告浮动佣金制取代了固定佣金制。浮动佣金制的实施,正在对我国投资银行的证券经纪业务构成巨大冲击。

    (三)从管理制度来说,证券经纪业务的经营管理方式总是跟随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