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函授《消费者行为学》学习课程-社会学习理论

院校:深圳开放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5-06 11:48:21

    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又称观察学习理论,主要由美国心理学家班图纳所倡导。不少著作将班图纳的社会学习理论归于认知学习理论之下,但从严格意义上,班图纳的思想既受认知心理学的影响,又受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影响,他本人并不能称为认知心理学家。基于此,似乎可以将其社会学习理论视为认知学习理论与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某种融合。班图纳的学习理论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是强调学习过程中社会条件的作用,下面对他的这一理论作一简要介绍。

    班图纳认为,人的许多行为都是通过观察学习而获得的。所谓观察学习或称替代学习,是“经由对他人的行为及其强化性结果的观察,一个人获得某些新的反应,或使现有的行为反应得到矫正,同时在此过程中观察者并没有外显性的操作示范反应。”观察学习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观察学习并不必然具有外显的行为反应。其次,观察学习并不依赖直接强化,在没有强化作用的情况下,观察学习同样可以发生。第三,观察学习不同于模仿。模仿是指学习者对榜样行为的简单复制,而观察学习则是从他人的行为及其后果中获得信息,它可能包含模仿,也可能不包含模仿。例如,两辆汽车行驶在公路上,前一辆车不小心撞上了路桩,后一辆车急忙转弯,以避免与前面的一辆车碰撞。在这个例子中,后面司机的行为是观察学习的结果,但并不涉及任何模仿的因素。

    班图纳指出,观察学习较之于其他类型的学习具有很多优点。首先,通过对楞样行为的观察,可以避免试误学习情况下各种代价昂贵的错误。其次,观察有时是学习很多新行为的最好甚至是惟一手段。比如,通过观察别人如何使用现金取款机,观察者很快就能够自行用现金卡取款。再次,可以缩短行为学习的时间。想象一下,如果人们只有通过亲身经历才能学习,那将要花多么漫长的时间才能学会使用各式各样的产品!最后,有些试误行为相当危险,如果通过试误学习,必将对学习者造成伤害。

    在观察学习过程中,观察学习的对象被称为榜样或示范者,观察学习的主体称为观察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榜样或示范者既可以是活生生的人,也可以是以符号形式存在的人和物。只要能成为观察者观察学习的对象,就可以称为榜样。比如,在学习如何使用计算机时,有关计算机的使用手册或用户指南就是观察学习中所指的榜样。

    对榜样的学习,受到四个相互联系的过程的支配:注意过程、保持过程、再造过程和动机过程。要使学习有效,学习者应对榜样或示范影响予以足够的注意,否则,观察者就不能学到多少东西。影响注意过程的因素很多,如示范活动的特点,示范行为的实用价值,榜样以及观察者的特点等等。一般而言,熟悉的事物,具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榜样,预期带有较大奖惩后果的示范更容易引起注意。如果人们只注意观察他人的示范行为,而不能将其以表象或言语编码形式保持下来,日后就不能据此指导行动,因此,保持过程在观察学习中非常关键。关于保持过程,在本章第四节我们还将作进.-步讨论。

    观察学习的第三个阶段或过程是行为的再造,它是指个体把以符号形式编码的示范信息转化为适当行动的过程。虽然学习者可能能够有效地将示范行为以符号形式保存,并能从认知角度正确地演习示范行为,但在再造示范行为时,仍有可能发生偏差。以学习打网球为例,即使掌握了各种要领,并且能够在头脑中模拟出教练或某个网球运动员显示的姿势与方法,但实际上场时,仍可能只是大致接近被观察者的行为,只有经过大量实践以后,才会打得和被观察者一样好甚至超过作为榜样的被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