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函授《公共行政学》学习课程-行政领导者的产生方式

院校:南昌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16 09:40:33

    行政领导者的产生方式

    行政领导者产生的标志是将合适的人选拔到行政组织中的一定职位上,并赋予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在不同的国家和时代,行政领导者产生的方式是不同的。现在较为常见的行政领导产生方式有四种: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

    选任制是一种通过被领导者或被领导者的代表选举而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这种选举方式分为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等。选任制能代表民意,选举的结果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委任制也称任命制,是依法由行政机关的首长或主管部门经过考察了解,直接任命所需人员以某种领导职务的制度。委任制是历史悠久的官员选拔方式,在西方国家一般适用于政务类公务员。委任制的优点是:权力集中、责任明确;指挥统一、不受牵制;行动迅速、简便易行。

    但为了防止任人唯亲和压制民主,在各国实行任命制的实际过程中,任命者往往受到许多资格和手续方面的限制。考任制是指由专门的机构根据统一的、客观的标准,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程序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考任制作为行政领导的一种产生方式,越来越多地得到重视。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越来越需要更多的具有不同知识和技能,通晓行政管理的人才,只有通过考试、考核才能准确地产生大批不同专业、不同知能要求的行政领导者。

    聘任制是指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选用外部人员在一定的任期内担任一定的行政领导职务 的制度。一般适用于聘用社会上有名望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担任学术型的行政领导职位。因这些人一般拥有社会公认的成就,所以不需要再经过考试的环节。聘任制一般是临时聘用或有一-定期限的,所以,在实际运用中要注意防止短期行为。同时,由于聘用制一般是从外部选拔行政领导者,要注意防止产生“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错误用人观念,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重视组织内部人才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