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
(一)合理开发,整体优化原则
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对其开发必须遵循合理开发,整体优化的原则。任何盲目开发、滥采乱掘,都会造成自然资源的损失浪费和枯竭。因此,应当通过科学的规划,运用高科技手段,合理开采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抑制不合理的消耗和浪费,产生最优的效益。
(二)明晰产权,落实经营权原则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明晰产权。自然资源所有权是国家对各种自然资源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蚀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必须依法取得自然资源的开采权,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勘查水平,优化开采方法和工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实行有偿开采。
(三)有序开发,加强调控原则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坚持计划管理。实行有计划的开采和利用制度,以国家开采为主,集体和个体开采为辅。开发与保护并重,防止环境污染和损失浪费。遵循经济规律,实现决策管理和运营科学化。
(四)培育产权市场原则
培育和发展资源开发权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是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要加强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开采权的管理,必须重视资源产权市场的培育和完善。只有资源的开发权进人市场,其价值才能得到实现,从而使资源性资产实现合理配置。因此,资源使用权和开发权的转让和交易应当纳人市场经济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