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函授《国有资产管理》学习课程-土地清查估价

院校: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21 11:36:54

    土地清查估价

    一、土地清查估价的任务

    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的主要任务是:

    (一)清查土地权属

    全面清查企业、单位使用的土地的权属、界限和面积,进行土地登记。通过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使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和维护。

    (二)分等定级估价

    逐步开展对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价格由多种社会和经济因素所决定,不同地域和不同用途的土地,价格有较大的差异。对土地进行估价,就是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首先对土地进行分等定级,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估价企业、单位土地资产,进而得出全国土地资产的总价值,并逐步建立科学的土地估价体系与方法。

    (三)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通过清产核资对土地进行全面清查估价,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问题,完善土地资产管理制度。将企业、单位占用的土地资产价值计入国有资本金,纳人价值化管理范围;健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加强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

    二、土地清查估价的范围

    清产核资中对土地清查估价的范围与整个清产核资的范围是一致的。

    (1)凡是参加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都要进行土地清查,并逐步开展土地估价工作。

    (2)在清产核资前已领取土地证和房地产证的企业、单位,不再进行土地清查登记,只进行土地估价,凭土地证和房地产证办理清产核资中有关土地清查登记事宜。

    (3)对以土地使用权作价人股方式开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要查清中方投入土地资产的股份和面积。

    (4)对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与其他企业、单位开办国内联营的,或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开办股份制企业的,也要查清国有企业投入土地资产的股份和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