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函授《保险学》学习课程-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

院校:浙江科技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13 15:22:35

    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

    在现代汉语中,“责任”是一个使用频率较高的词,但在不同的语境下其含义差别很大。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责任”一词主要有两种基本含义:一是分内应做的事,如“岗位责任”、“尽职尽责”;二是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承担的过失,如“违约责任”、“追究责任”等。行政人员的职业责任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既不是孤立的单纯道德意义上的,也不是完全法律意义上的,而是具有多种善恶价值判断,涉及国家、政府以及人民利益关系。

    行政人员的职业责任是:发挥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能,保持行政目标,完成行政任务的责任;遵守行政规则程序,承担职权范围内社会后果的责任;实现和保持行政系统的不同岗位之间的有序合作的责任等。概括起来,行政人员的职业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方面的内容。

    广义的行政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公务员因其掌握公共权力的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责任。在这种意义上使用的行政责任概念,实质上就是行政人员的职业责任。狭义的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人员违反行政组织及其管理工作的规定,违反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时,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为避免概念使用上的混乱,以下所称的行政责任仅指狭义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责任,即强调对人民负责。这种政治责任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规范性肯定和保障,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而对政府及其公务员产生约束力。在具体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责任体现为一种职务责任,即对工作负责。行政管理是运用权力进行有效组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与权力运用相适应的就是职位、职务和职责的统一权力与责任相互制约,有权无责和有责无权都不可能有效地履行职务,只有当权力与责任统一时,职务的履行即行政管理才有其最终效果。

    所以,责任作为对行政管理者行使权力的一种制约措施本身就是一种管理方法或手段,也是一种职务行为。如果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没有相应的责任或责任不够适度,那么,行政主体就可能滥用权力,导致管理失效。从行政管理过程看,明确行政责任是进行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所以,它是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