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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9-12-29 11:37:30

      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级以上侨办证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考上加20分。19岁以上加10分。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张,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加分。